敦珠佛學會   蓮花海第53期

修行重點與偏差(4.19) 

移喜泰賢金剛上師

啤嗎哈尊金剛上師

敦珠佛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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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以下標題,即可前往該段內容。請依次序閱讀以保持內容的銜接。)

應如何選擇上師 真假上師 真假傳承 對佛法疑惑的問與答

蓮師對所有修行人之各種教誨與修行忠告,均離不開特別指出「見」與「行」(見解與行為)之雙互關係及其重要性。 

蓮師對修行人,特別開示所謂「修行」,必須先行圓滿及具足

  1. 「十種基礎」前往有關內容

  2. 注意「修行之十種過患」、前往有關內容

  3. 「修法十要」前往有關內容

何謂「修行之十種基礎」、「修行之十種過患」及「修法十要」呢?

蓮師簡介 / Guru Rinpoche Introduction

 

「修行之十種基礎」

(一)  汝應於「見」具決定,瞭悟所有一切教授,猶如金翅鳥翱翔於空。 

(二)  汝應於「行」極堅定,不為威嚇所動搖,猶如象過河。 

(三)  汝應以「正定」修持,除無明黑暗,猶如暗室中燃燈。 

(四)  汝應藉「教授」來圓滿目標,於汝之自性中解脫諸相,猶如獲如意之寶珠。 

(五)  汝應以「灌頂」進入諸種次第,離墮輪迴之恐懼,猶如王子升於寶座。 

(六)  汝應以「三昧耶」守護諸根,不令行為空過,猶如肥沃之土地。 

(七)  汝應以學習自作解脫,於法之各方面嫺熟,猶如良馬得脫羈繩。 

(八)  汝應比較一切法源,瞭解佛法一切學理,猶如蜂之覓巢。 

(九)  汝應收集為一點,瞭知無數教法實為一味,猶如商人獲得盈利。 

(十)  汝應達知見顯著處,清楚瞭悟一切教法,猶如達須彌山峰。 

(詳細解釋請參閱「蓮花海」第3334期之「修行重點與偏差」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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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1)

蓮師云:「藏土之人若欲不以上諸基礎而得學養,實不能得入要義,而僅能為宗見之徒,此為不以以上十基礎而作嫺熟之過患也!(註:蓮師為藏傳佛教之始祖,又名「蓮花生大士」。) 

意譯 -- 蓮師云:「凡修持『密宗』的修行人,若果不想以上述之十種基礎作為他修行的學習及長養自己內涵的對象,將無法進入修行的要義,而僅僅只能是一個充滿宗派門戶之見的人,這是因為他們不對上述之十種基礎熟習而引起的過失及後患 

蓮師   蓮師簡介 / Guru Rinpoche Introduction

 

「修行之十種過患」

蓮師云:「若不能具足上列之十基礎,汝則有修法不成就之十種過患。」 

第一種過失與後患:

蓮師云:「若不能以決定,則有肯定之過患。」 

第二種過失與後患:

蓮師云:「若不以品行得堅定,則有見與行為不配合之過患。」 

第三種過失與後患:

蓮師云:「若不知以正定而修,不能入於法性。」 

第四種過失與後患:

蓮師云:「若不以口授圓滿目標,不懂修行之法。」

第五種過失與後患:

蓮師云:「若不以灌頂漸次非為修法之器。 

第六種過失與後患:

蓮師云:「若不以三昧耶守護根基,所種者只為地獄種子。」 

第七種過失與後患:

蓮師云:「若不以學習得解脫,則不能嘗法味。」 

第八種過失與後患:

蓮師云:「若不能比較諸法源,則不能打破宗派之界限。」

第九種過失與後患:

蓮師云:「若不能收集於一點,則無能瞭悟諸法根源。若不能知見之顯著處,則無以通達法之本性。」 

第十種過失與後患:

蓮師云:「若未以法修煉之所謂尊師,不知法超乎宗見。其人以偏見互相攻擊,以各乘皆自成立故。勿涉諸爭辯,任運放下。」

(詳細解釋請參閱「蓮花海」第3541期之「修行重點與偏差」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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蓮師的開示

移喜磋嘉白云:此等過患何以成也?何以理之?” 大師云:若不能以〝見〞決定,則有〝肯定〞之過患。此為首要著手處。】

 (詳細解釋請參閱「蓮花海」第42期之「修行重點與偏差」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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蓮師  蓮師簡介 / Guru Rinpoche Introduction

 

「修行十要」

修行第一要:

【蓮師開示云:修法時應具十要。磋嘉瑪白云:何謂十要?大師云:汝應具不動之信為要點,如河。】(詳細解釋請參閱「蓮花海」第43期之「修行重點與偏差」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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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行第二要:

【蓮師開示云:汝應具無仇之悲之要點,如日。】(詳細解釋請參閱「蓮花海」第44期之「修行重點與偏差」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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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行第三要:

【蓮師開示云:汝應具無私之捨之要點,如泉。】(詳細解釋請參閱「蓮花海」第45期之「修行重點與偏差」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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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行第四要:

【蓮師開示云:汝應具無瑕之三昧耶之要點,如水晶球。】(詳細解釋請參閱「蓮花海」第46期之「修行重點與偏差」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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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行第五要:

【蓮師開示云:汝應具離邊之見之要點,如虛空。】(詳細解釋請參閱「蓮花海」第47期之「修行重點與偏差」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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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行第六要:

【蓮師開示云:汝應具離沉掉之定之要點,如黎明。】(詳細解釋請參閱「蓮花海」第49期之「修行重點與偏差」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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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行第七要:

【蓮師開示云:汝應具離取捨之行為之要點,如豬狗。】(詳細解釋請參閱「蓮花海」第50期之「修行重點與偏差」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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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行第八要

【蓮師開示云:汝應具離拼除及欲成就之果之要點,如到純金之島。】(詳細解釋請參閱「蓮花海」第52期之「修行重點與偏差」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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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期精華

蓮師  蓮師簡介 / Guru Rinpoche Introduction

 修行第九要

【蓮師開示云:汝應渴求法如飢人求食或渴人求水。】

 

意譯

蓮師開示說:[你在修持時,應該具備一種渴求之心,渴求「法」的獲得。就如一個飢餓的人,渴求食物一樣。又如一個口渴的人,渴求水一樣。]

 

什麼要渴求呢

渴求是否一種「執著」,會影響「法性」的修持嗎?

「修行」分成不同的階段。很多人認為,最後的階段是最重要的,因為這是一種關乎成功與失敗的關鍵階段。其實在最初的階段,才是最重要的關鍵階段。為什麼呢?

因為成敗的關鍵在於「可延續性」的強與弱,並不在於「決定成敗的時刻」。亦即是說,「信心堅定、永不言敗、愈跌愈起」的堅毅之心,才是成功的關鍵。那麼要如何才能培養出這種堅毅之心呢?答案是「在最適當的時機,將期望要達成的目標與人類最基本的慾求掛鉤,不斷重複,直至此心只起不跌」,就是培育堅毅之心的最好方法。

1.   最適當的時機 -- 就是最初的階段。因為在這一個階段,是形成「可延續性」強與弱的階段。究竟這一個目標是否已被肯定的確立、你會否朝著目標走下去、會走幾遠、究竟遇幾多挫折就會放棄,都在這一個階段裏開始形成。目標在這一個階段的根基築得愈穩,堅毅之心也愈強,成功的機會也愈高。一般而言,若果在這個階段的目標定位不清晰,根基就會不穩,通常未走到中間的階段就已經因為自己「不知道那麼辛苦是為了什麼」而放棄。因此成與敗,都在這一個最初的階段一早埋下了「決定性的誘因」-- 初發心難得

 

2.   將期望要達成的目標與人類最基本的慾求掛鉤 -- 「決定性的誘因」包括對目標的渴求度。一般而言,人類的最基本生存條件,就是最大、也是渴求度最高的慾求。這種慾求可以說是「與生俱來的、屬於身體的自然性需求、短期內不獲得滿足就會死亡」。因此這種慾求很自然地與「心」相應,不用想清楚,很自然又本能地就「需要」。若果不能夠隨手獲得,就會想盡辦法去獲得。因此若果將期望要達成的目標,與這些人類的最基本生存慾求掛鉤,就會更容易、很自然地與「心」相應,因而達至快速的成功。因為若果不快速,不在短期內達成,在隱喻的連結上,就代表「會死亡」。這種掛鉤,可以增加成功率及加速進度。

3.   不斷重複,直至此心只起不跌 -- 在每一個階段、每一刻,都要不斷重複這種掛鉤,直至此心只起不跌,堅毅之心就會不斷,也代表必定成功。

因此蓮師開示說:[你在修持時,應該具備一種渴求之心,渴求「法」的獲得。就如一個飢餓的人,渴求食物一樣。又如一個口渴的人,渴求水一樣。]

那麼上一章(前往有關內容),不是在說 -- 蓮師忠告修行人:[你在修持時,應該具備離開「要拚除」的、及「欲成就」的「果」之要點,猶如到達純金之島一樣。]嗎?為什麼剛剛說完要拚除一切「世、出世間欲成就的果」,現在又說要渴求「法」的獲得。為什麼要渴求呢?渴求是否一種「執著」,會影響「法性」的修持嗎?

關鍵就在於這種「法」,是什麼「法」了。「法」並非指「修行的方法」,而是「法性:非有非空」的「法」。因此當你很渴求地獲得這種「法性:非有非空」的「法」時,你不單可以立刻釋除一切的「慾求之心、執著之念」,也不會影響「法性」的修持。這是關鍵中的關鍵。

由於這種「法性:非有非空」的「法」,實在太重要,太關鍵了。因此釋迦牟尼佛在《大般涅槃經》及《大乘本生心地觀經》中指出,雖然「僧寶」有幾種,但能否接受他人向其「皈依」的,就只有兩種。不懂「法性」的「僧寶」,只可以接受供養,不可以接受他人向其「皈依」。另一種懂「法性」的「僧寶」,才可以接受他人向其「皈依」。「出家」受二百至三百餘種戒的「僧」,是「僧寶」的其中一種,但能否接受他人向其「皈依」,就要視乎他是否懂「法性」、懂修持「法性」、及能否教導「法性」。(詳情請參看

http://dudjomba.com/lake_of_lotus/content/52/htm/wisdom%20coming%20from%20Q%20&%20A%2021.htm

釋迦牟尼佛如此鄭重地開示,是因為只有懂得「法性」的「僧寶」,才有足夠的能力理解佛法,不會誤解佛法,更不會以歪曲的佛法誤導眾生。例如那些倡導「只有男子才可以往生淨土及成佛」的人,就很明顯是「不懂法性的人」。因為「法性」是指「一切眾生平等、佛性一體相同」

因此懂得「法性」的「僧寶」,不會歧視眾生的種類、種性、及性別,而且懂得分辨佛經內容的純正度及真偽。懂得「法性」的「僧寶」,會很清楚地知道,若果心存歧視,會令自己無法融入「法界的體性」,無法恢復「法性」而「成佛」。也很清楚地知道,若果教育眾生「心存歧視」,會一同下墮投生「三惡道:地獄、餓鬼、畜生」,誤人誤己。因此那些「不懂法性的人」,其追隨者愈多,也代表受害的人數愈多,實乃佛教之禍,而非佛教之福。佛法偏離正道的情況也只會是愈來愈嚴重的。(詳情請參看「蓮花海」第53期「智慧的修行方向」一文。)前往有關內容

故此釋迦牟尼佛嚴正地聲明,告誡一切的眾生,不可以「皈依」不懂「法性」的「僧寶」,只可「皈依」懂「法性」的「僧寶」,以保護一切的眾生及正確的佛法。因此作為弘法者,最起碼的佛法根基是:「知道一切眾生平等、佛性一體相同、不歧視眾生的種類種性及性別、懂得分辨佛經內容的純正度及真偽」。

例如上述蓮師的開示,若果由不懂「法性」的「僧寶」解釋,就會將「法」解釋為「修行的方法、不了義的佛法」等,直接危害眾生的心性,遺禍佛教 (詳情請參看「蓮花海」第52期,「問與答」牽出「智慧」(21)一文。)前往有關內容

釋迦牟尼佛在《金剛經》說:【法尚應捨,何況非法?】因此「法性:非有非空」,才是一切的關鍵。也因此,要謹慎地選擇「上師」。..........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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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如何選擇上師 真假上師 真假傳承 對佛法疑惑的問與答

第三十三期:修行之十種基礎 (1)

• 汝應於「見」具決定,瞭悟所有一切教授,猶如金翅鳥翱翔於空。

• 汝應於行極堅定,不為威嚇所動搖,猶如象過河。

• 汝應以正定修持,除無明黑暗,猶如暗室中燃燈。

• 汝應藉教授來圓滿目標,於汝之自性中解脫諸相,猶如獲如意之寶珠。

• 汝應以灌頂進入諸種次第,離墮輪迴之恐懼,猶如王子升於寶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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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期:修行之十種基礎 (2)

• 汝應以「三昧耶」守護諸根,不令行為空過,猶如肥沃之土地。

• 汝應以學習自作解脫,於法之各方面嫺熟,猶如良馬得脫羈繩。

• 汝應比較一切法源,瞭解佛法一切學理,猶如蜂之覓巢。

• 汝應收集為一點,瞭知無數教法實為一味,猶如商人獲得盈利。

• 汝應達知見顯著處,清楚瞭悟一切教法,猶如達須彌山

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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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期:修行之十種過患 (1)

• 第一種過失與後患–蓮師云:「若不能以見決定,則有肯定之過患。」

• 第二種過失與後患–蓮師云:「若不以品行得堅定,則有見與行為不配合之過患。」

• 第三種過失與後患–蓮師云:「若不知以正定而修,不能入於法性。」

• 第四種過失與後患–蓮師云:「若不以口授圓滿目標,不懂修行之法。」

• 第五種過失與後患–蓮師云:「若不以灌頂漸次,非為修法之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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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期 : 修行之十種過患 (2)

• 第六種過失與後患–蓮師云:「若不以三昧耶守護根基,所種者只為地獄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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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期:修行之十種過患 (3)

• 第七種過失與後患–蓮師云:「若不以學習得解脫,則不能嘗法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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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期:修行之十種過患 (4)

• 第八種過失與後患–蓮師云:「若不能比較諸法源,則不能打破宗派之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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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期:修行之十種過患 (5)

• 第八種過失與後患–蓮師云:「若不能比較諸法源,則不能打破宗派之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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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期:修行之十種過患 (6)

• 第九種過失與後患–蓮師云:「若不能收集於一點,則無能瞭悟諸法根源。若不能達知見之顯著處,則無以通達法之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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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期:修行之十種過患 (7)

• 第十種過失與後患–蓮師云:「若未以法修煉之所謂尊師,不知法超乎宗見。其人以偏見互相攻擊,以各乘皆自成立故。勿涉諸爭辯,任運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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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期:「正確的見解」在修行上的重要性

• 蓮師的開示:【磋嘉瑪白云:“此等過患何以成也?何以理之?”大師云:1.若不能以“見”決定,則有“肯定”之過患。此為首要著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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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期:

• 修行第一要:【蓮師開示云:“修法時應具十要。”磋嘉瑪白云:“何謂十要?”大師云:汝應具不動之信為要點,如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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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期:

• 修法第二要:【蓮師開示云:汝應具無仇之悲之要點,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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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五期:

• 修法第三要:【蓮師開示云:汝應具無私之捨之要點,如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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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期 :

• 「修法第四要」:汝應具無瑕之三昧耶之要點,如水晶球。

• 「唐密、東密、藏密」的「三昧耶戒」有何分別?

• 「三昧耶戒」建基於「三三平等一致」之理,這是什麼義理?

• 「三昧耶戒」的「戒體、戒相、戒行、戒法」是什麼?

• 受持「三昧耶戒」後,如何方算是「破犯三昧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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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期:

• 「修法第五要」:汝應具離邊之見之要點,如虛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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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期:

• 「修法第六要」:汝應具離沉掉之定之要點,如黎明。

• 「習定」方法的「因」與「果」

• 「出世間定」的修持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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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期:

• 「修法第七要」:修行第七要

【蓮師開示云:汝應具離取捨之行為之要點,如豬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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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期:

蓮師開示云:汝應具離拼除及欲成就之果之要點,如到純金之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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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期:

修行第九要」:【蓮師開示說:你在修持時,應該具備一種渴求之心,渴求「法」的獲得。就如一個飢餓的人,渴求食物一樣。又如一個口渴的人,渴求水一樣。】

  • 為什麼要渴求呢?

  • 渴求是否一種「執著」,會影響「法性」的修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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