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行重點與偏差(4.18) 

移喜泰賢金剛上師

啤嗎哈尊金剛上師

敦珠佛學會   蓮花海第5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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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如何選擇上師 真假上師 真假傳承  對佛法疑惑的問與答

 

(按以下標題,即可前往該段內容。請依次序閱讀以保持內容的銜接。)

蓮師開示云:汝應具離拼除及欲成就之果之要點,如到純金之島。】

應如何選擇上師 真假上師 真假傳承

 

蓮師對所有修行人之各種教誨與修行忠告,均離不開特別指出「見」與「行」(見解與行為)之雙互關係及其重要性。 

蓮師對修行人,特別開示所謂「修行」,必須先行圓滿及具足

  1. 「十種基礎」 、前往有關內容

  2. 注意「修行之十種過患」、前往有關內容

  3. 「修法十要」前往有關內容

何謂「修行之十種基礎」、「修行之十種過患」及「修法十要」呢?

蓮師簡介 / Guru Rinpoche Introduction

 

「修行之十種基礎」

(一)  汝應於「見」具決定,瞭悟所有一切教授,猶如金翅鳥翱翔於空。 

(二)  汝應於「行」極堅定,不為威嚇所動搖,猶如象過河。 

(三)  汝應以「正定」修持,除無明黑暗,猶如暗室中燃燈。 

(四)  汝應藉「教授」來圓滿目標,於汝之自性中解脫諸相,猶如獲如意之寶珠。 

(五)  汝應以「灌頂」進入諸種次第,離墮輪迴之恐懼,猶如王子升於寶座。 

(六)  汝應以「三昧耶」守護諸根,不令行為空過,猶如肥沃之土地。 

(七)  汝應以學習自作解脫,於法之各方面嫺熟,猶如良馬得脫羈繩。 

(八)  汝應比較一切法源,瞭解佛法一切學理,猶如蜂之覓巢。 

(九)  汝應收集為一點,瞭知無數教法實為一味,猶如商人獲得盈利。 

(十)  汝應達知見顯著處,清楚瞭悟一切教法,猶如達須彌山峰。 

(詳細解釋請參閱「蓮花海」第3334期之「修行重點與偏差」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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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1)

蓮師云:「藏土之人若欲不以上諸基礎而得學養,實不能得入要義,而僅能為宗見之徒,此為不以以上十基礎而作嫺熟之過患也!(註:蓮師為藏傳佛教之始祖,又名「蓮花生大士」。) 

意譯 -- 蓮師云:「凡修持『密宗』的修行人,若果不想以上述之十種基礎作為他修行的學習及長養自己內涵的對象,將無法進入修行的要義,而僅僅只能是一個充滿宗派門戶之見的人,這是因為他們不對上述之十種基礎熟習而引起的過失及後患 

蓮師   蓮師簡介 / Guru Rinpoche Introduction

 

「修行之十種過患」

蓮師云:「若不能具足上列之十基礎,汝則有修法不成就之十種過患。」 

第一種過失與後患:

蓮師云:「若不能以決定,則有肯定之過患。」 

第二種過失與後患:

蓮師云:「若不以品行得堅定,則有見與行為不配合之過患。」 

第三種過失與後患:

蓮師云:「若不知以正定而修,不能入於法性。」 

第四種過失與後患:

蓮師云:「若不以口授圓滿目標,不懂修行之法。」

第五種過失與後患:

蓮師云:「若不以灌頂漸次非為修法之器。 

第六種過失與後患:

蓮師云:「若不以三昧耶守護根基,所種者只為地獄種子。」 

第七種過失與後患:

蓮師云:「若不以學習得解脫,則不能嘗法味。」 

第八種過失與後患:

蓮師云:「若不能比較諸法源,則不能打破宗派之界限。」

第九種過失與後患:

蓮師云:「若不能收集於一點,則無能瞭悟諸法根源。若不能知見之顯著處,則無以通達法之本性。」 

第十種過失與後患:

蓮師云:「若未以法修煉之所謂尊師,不知法超乎宗見。其人以偏見互相攻擊,以各乘皆自成立故。勿涉諸爭辯,任運放下。」

(詳細解釋請參閱「蓮花海」第3541期之「修行重點與偏差」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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蓮師的開示

移喜磋嘉白云:此等過患何以成也?何以理之?” 大師云:若不能以〝見〞決定,則有〝肯定〞之過患。此為首要著手處。】

 (詳細解釋請參閱「蓮花海」第42期之「修行重點與偏差」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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蓮師  蓮師簡介 / Guru Rinpoche Introduction

 

「修行十要」

修行第一要:

【蓮師開示云:修法時應具十要。磋嘉瑪白云:何謂十要?大師云:汝應具不動之信為要點,如河。】(詳細解釋請參閱「蓮花海」第43期之「修行重點與偏差」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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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行第二要:

【蓮師開示云:汝應具無仇之悲之要點,如日。】(詳細解釋請參閱「蓮花海」第44期之「修行重點與偏差」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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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行第三要:

【蓮師開示云:汝應具無私之捨之要點,如泉。】(詳細解釋請參閱「蓮花海」第45期之「修行重點與偏差」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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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行第四要:

【蓮師開示云:汝應具無瑕之三昧耶之要點,如水晶球。】(詳細解釋請參閱「蓮花海」第46期之「修行重點與偏差」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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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行第五要:

【蓮師開示云:汝應具離邊之見之要點,如虛空。】(詳細解釋請參閱「蓮花海」第47期之「修行重點與偏差」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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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行第六要:

【蓮師開示云:汝應具離沉掉之定之要點,如黎明。】(詳細解釋請參閱「蓮花海」第49期之「修行重點與偏差」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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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行第七要:

【蓮師開示云:汝應具離取捨之行為之要點,如豬狗。】(詳細解釋請參閱「蓮花海」第50期之「修行重點與偏差」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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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期精華

蓮師  蓮師簡介 / Guru Rinpoche Introduction

修行第八要

【蓮師開示云:汝應具離拼除及欲成就之果之要點,如到純金之島。】

 

意譯

蓮師開示說:[你在修持時,應該具備離開「要拚除」的、及「欲成就」的「果」之要點,猶如到達純金之島一樣。]

 

什麼是所有修行人都要離開及要拼除之果

修行分四種層次:「見、修、行、果」修行第五要【蓮師開示云:汝應具離邊之見之要點,如虛空。】是對修行之「解」的提示。修行第六要【蓮師開示云:汝應具離沉掉之定之要點,如黎明。】是對上座「持」的提示。現在的修行第七要【蓮師開示云:汝應具離取捨之行為之要點,如豬狗。】是對下座「為」的提示。(請參看「蓮花海」第474950期,「修行重點金句」一文。) 前往有關內容

修行第八要【蓮師開示云:汝應具離拼除及欲成就之果之要點,如到純金之島。】是對修行成就之「」的提示。

究竟修行成就之「」是什麼呢?是成為人皆景仰、精通佛法的「法王」;抑或是能展露神通的異能人士;甚或是「求財、求壽、求眷屬、求感情、求福報」無一不能的「有求必應如意」呢?答案是:凡是屬於「三界」之內的「有為」,又稱為「世間的果」,都不是真正的修行成就之「」。 (  三界 -- 指「欲界、色界、無色界」)

真正的修行成就之「」,是指〔回復「正等正覺」的「自性」,稱為「法性」,即是「成佛」〕。這種「果:正等正覺」,可以進入「無為」的「一如法界」,不受任何「業力」的牽引,因為在「一如的法界」裏,沒有任何「二元以上的對立點」讓「業力」可以發揮作用。(「業力」即「引力」,「業力」網絡:由於以往多生多世「善或惡」的行為,形成自己內心及受影響的其他人之「心力」互相糾纏,成為互相影響的「引力」網絡,稱為「業力」網絡。請參看由「敦珠佛學會」出版的「業力不可思議」光碟。或到

http://www.youtube.com/user/DudjomBuddhist 觀看。)

這種果:正等正覺」,也可以停留「三界」之內。若果這種「果:正等正覺」連結物質,以便可以組成形相來利益眾生,則所顯現的物質,仍受「三界」之「因果法則」所影響。故此即使釋迦牟尼佛已成就「正等正覺」,其肉身仍然受到「生、老、病、死」的約束。

所以迷信「神通」、求「三界內任何欲望」的人,都是在求「短暫的果」。這些「果」是無常的,無法永恆不變。只有〔回復「正等正覺」的「自性」(法性),能夠進入「法界」〕的這種「出世間的果」,才可以保持恆久的快樂,而且永恆不變。這種境界,稱為「常、樂、我、淨」

【常樂我淨】是大乘「涅槃」與「佛的法身」所具足之四德,又稱為「涅槃四德」。指能夠達至「涅槃」境界之「覺悟」,是一種永遠不變之「覺悟」,稱之為「常」;其境界「無苦而安樂」,稱之為「樂」;自由自在,毫無拘束,稱之為「我」;無煩惱之染污,稱之為「淨」。「涅槃四德」的「常樂我淨」是佛的境界。只有這種「果」,才可以成為真正的修行成就之「果」。其餘任何的「修行之」,都是「短暫的、無常的、不圓滿的」。屬於所有修行人要離開、要拼除之果。 (「涅槃」--即是回復「法身」,進入無邊際的「法界」。)

若果修行人貪戀這些「短暫的、無常的、不圓滿的果」,就會因為執著「具有二元對立的果」,而引至無法修成「正等正覺」的「一元的果」。也就是說,不放棄「二元」或「多元」,就不可以進入「一元」的境界。若果放棄「二元」或「多元」,就可以進入「一元」的境界。

當回愎「一元」的「正等正覺自性(法性)」之後,就可以擁有永恆不變之「覺悟」。以這種永恆不變之「覺悟」重新進入「三界」的「二元或多元世界」,無論「業力」多麼的利害難纏,都不會再令「正等正覺」的「自性」出現任何些微的偏差。這就是「成佛」的好處:不用再承受輪迴投生的痛苦,擁有可以自由自在的選擇權。雖然「成佛」後,若果在「三界」以任何物質的形態存在,仍然受到「因果法則」的牽引。但無論是「三界」或「法界」,佛皆可進出自如。  (有關「投生為人究竟有幾難呢?及下墮地獄有幾容易呢?」,請參看「蓮花海」第52期,「瀕死體驗的意義」) 前往第51期有關內容   前往第52期有關內容

 

為什麼修行人所「欲成就」的「果」也要拼除?

這一種「出世間的果」,是所有真正懂得佛法的修行人所「欲成就」的「果」。問題是當「心」中有「欲成就」的「心念」,就會立刻構成「二元」的對立。因為有「我」及「欲成就的果」的存在,會令修持者無法獲得「一元」的「正等正覺」。

因此要將這種「欲成就」的「心念」改為「一元」的「無所得心念」,既要離開「要拼除之果」,也要離開「欲成就之果」,但又自然地可以成功獲得「一元」的「正等正覺」。

 

「不怖輪迴、不羨涅槃、輪涅一味」是什麼?

這種互為平衡的教法,是「藏傳佛教」中之「紅教」,獨有的「大圓滿」教法。「大圓滿」稱這種「心念」及「修行」為「輪涅一味」,即「迴」與「槃」本是一體、一,並無二致,故此又稱為「輪涅不二」。因此修持者都以「不怖輪迴、不羨涅槃」的心態修行,以訓練「一元」的「無所得心念」於日常生活之中。

 

由於「正等正覺」的「自性/法性」,是「一元」的一種「覺性」。而「法界」也是「一元」的境界。因此蓮師以「純金」的百分百純度來比喻「一元」的「正等正覺」;以「純金之島」來比喻「法界」的「一元」境界。蓮師說:[你在修持時,應該具備離開「要拚除」的、及「欲成就」的「果」之要點,猶如到達純金之島一樣。]因為既已進入「法界」:一種有如《心經》所述的「無所得」境界,又還有什麼「得到」的呢?一切都已經「再無需要或必要」的了。

「離多元、入一元」正是「一正一反」的道理 -- 「反多、正一元」,這就是「正等正覺」。因此蓮師忠告修行人:[你在修持時,應該具備離開「要拚除」的、及「欲成就」的「果」之要點,猶如到達純金之島一樣。]否則就會失平衡而偏離正道的了。

「法界」,是一元的,為了進入「法界」而「成佛」,因此要在修持的心性」中保持這種「反多、正一元」的平衡。但在「三界」中,是「二元以上」的「多元」世界,「無常」而且快速變遷。究竟如何方可保持平衡,而不會偏離正道呢?諸佛菩薩,在「三界」中,也必定擁有「二智:如理智、如量智,以獲得這種平衡。所有在「三界」中的修行人,只要擁有「二智」,就可以獲得這種平衡。(詳情請參看「蓮花海」第52期,「問與答」牽出「智慧」(21)一文。)..........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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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如何選擇上師 真假上師 真假傳承

第三十三期:修行之十種基礎 (1)

• 汝應於「見」具決定,瞭悟所有一切教授,猶如金翅鳥翱翔於空。

• 汝應於行極堅定,不為威嚇所動搖,猶如象過河。

• 汝應以正定修持,除無明黑暗,猶如暗室中燃燈。

• 汝應藉教授來圓滿目標,於汝之自性中解脫諸相,猶如獲如意之寶珠。

• 汝應以灌頂進入諸種次第,離墮輪迴之恐懼,猶如王子升於寶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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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期:修行之十種基礎 (2)

• 汝應以「三昧耶」守護諸根,不令行為空過,猶如肥沃之土地。

• 汝應以學習自作解脫,於法之各方面嫺熟,猶如良馬得脫羈繩。

• 汝應比較一切法源,瞭解佛法一切學理,猶如蜂之覓巢。

• 汝應收集為一點,瞭知無數教法實為一味,猶如商人獲得盈利。

• 汝應達知見顯著處,清楚瞭悟一切教法,猶如達須彌山

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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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期:修行之十種過患 (1)

• 第一種過失與後患–蓮師云:「若不能以見決定,則有肯定之過患。」

• 第二種過失與後患–蓮師云:「若不以品行得堅定,則有見與行為不配合之過患。」

• 第三種過失與後患–蓮師云:「若不知以正定而修,不能入於法性。」

• 第四種過失與後患–蓮師云:「若不以口授圓滿目標,不懂修行之法。」

• 第五種過失與後患–蓮師云:「若不以灌頂漸次,非為修法之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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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期 : 修行之十種過患 (2)

• 第六種過失與後患–蓮師云:「若不以三昧耶守護根基,所種者只為地獄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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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期:修行之十種過患 (3)

• 第七種過失與後患–蓮師云:「若不以學習得解脫,則不能嘗法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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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期:修行之十種過患 (4)

• 第八種過失與後患–蓮師云:「若不能比較諸法源,則不能打破宗派之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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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期:修行之十種過患 (5)

• 第八種過失與後患–蓮師云:「若不能比較諸法源,則不能打破宗派之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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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期:修行之十種過患 (6)

• 第九種過失與後患–蓮師云:「若不能收集於一點,則無能瞭悟諸法根源。若不能達知見之顯著處,則無以通達法之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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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期:修行之十種過患 (7)

• 第十種過失與後患–蓮師云:「若未以法修煉之所謂尊師,不知法超乎宗見。其人以偏見互相攻擊,以各乘皆自成立故。勿涉諸爭辯,任運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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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期:「正確的見解」在修行上的重要性

• 蓮師的開示:【磋嘉瑪白云:“此等過患何以成也?何以理之?”大師云:1.若不能以“見”決定,則有“肯定”之過患。此為首要著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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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期:

• 修行第一要:【蓮師開示云:“修法時應具十要。”磋嘉瑪白云:“何謂十要?”大師云:汝應具不動之信為要點,如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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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期:

• 修法第二要:【蓮師開示云:汝應具無仇之悲之要點,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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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期:

• 修法第三要:【蓮師開示云:汝應具無私之捨之要點,如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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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期 :

• 「修法第四要」:汝應具無瑕之三昧耶之要點,如水晶球。

• 「唐密、東密、藏密」的「三昧耶戒」有何分別?

• 「三昧耶戒」建基於「三三平等一致」之理,這是什麼義理?

• 「三昧耶戒」的「戒體、戒相、戒行、戒法」是什麼?

• 受持「三昧耶戒」後,如何方算是「破犯三昧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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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期:

• 「修法第五要」:汝應具離邊之見之要點,如虛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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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期:

• 「修法第六要」:汝應具離沉掉之定之要點,如黎明。

• 「習定」方法的「因」與「果」

• 「出世間定」的修持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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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期:

• 「修法第七要」:修行第七要

【蓮師開示云:汝應具離取捨之行為之要點,如豬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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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期:

蓮師開示云:汝應具離拼除及欲成就之果之要點,如到純金之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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